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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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簡短幾個字, 哄得盛願心猿意馬。
他捏起那片輕飄飄的紙,執筆,三兩下畫出一只小貓吐舌頭的可愛表情, 小貓爪比了個耶, 憨態可掬的模樣搭配上男人成熟俊朗的字體,顯得有幾分不倫不類。
牧霄奪沒有配合他幼稚的行徑,手撐著額角,悠閑的看著小畫家作畫。
他的處事姿態與邏輯依然是成人那一套, 追不上少年跳躍發散的步調,年齡差距造成了無法扭正的錯頻, 反倒成了他們之間無人能懂的維系。
盛願側過身來,眉目含笑的看著他,赤金色的陽光布散在那張青澀的眸和臉龐,仿佛玻璃杯裏瀲灩的琥珀酒。
牧霄奪很少陷入回憶, 可有些時候, 某些特定的場景或人物,不免會勾住記憶的線頭,輕輕一扯就長了。
比如, 此時此刻。
他低著眸看盛願畫畫, 就好像回到了十八歲的那個夏天, 他古板又無趣的生活裏偶爾出現的一抹亮色。
不知道盛願還記不記得他的母親, 當年洪珠儀可謂是名聲大噪,堂兄堂姐都是她的歌迷,能在群英薈萃的香港占據一席地位, 闖出自己的一番名堂, 實屬不易。
因而她的突然隱退,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直到某個雨夜, 牧霄奪被一對母子敲了門。
洪珠儀的幹爹洪三爺與牧家當時的老家主,也就是牧霄奪的祖父,年輕時頗有交情。
出於情分,老家主同意牧霄奪幫助她們。
按理說,把發高燒的孩子送進醫院,給予她們最好的醫療照顧就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不應有再多牽扯。
可偏偏那日牧霄奪放學後,沒有直接回祖宅,而是讓司機繞路,去了一趟醫院。
牧霄奪踏進病房時,盛願正孤零零待在病房。
洪珠儀在床上支了一張小桌板,又買了一盒水彩筆,他就乖乖趴在桌上畫畫。
畫的什麽,牧霄奪記不清了,應該和現在一樣,愛畫些貓貓狗狗。
牧霄奪走過去,手指輕輕敲了敲小孩子的後背,示意他把背直起來,說:“眼睛不要了?”
盛願從小發育的就慢,又被洪珠儀養得胖乎乎的,像面包店裏剛出爐的蜂蜜小蛋糕,稍微碰一碰就軟軟塌陷下去。
他被人戳了脊梁,無辜的擡起頭,眨巴眨巴圓圓的眼睛,不說話也不怕生。
那時候,盛願已經聽不見聲音了,也沒有名字。
就連住院單上簽的姓名,都是充滿著寵溺的“寶寶”。
留一個小孩子獨自在病房裏,還是有些危險。
牧霄奪索性坐在他身邊,一邊等洪珠儀回來,一邊百無聊賴的翻看他的畫本。
小孩子不光畫畫,也照葫蘆畫瓢似的跟著唐詩三百首練字。
一首詩被他寫得像畫,橫豎撇捺每個筆畫都能飛上天。
牧霄奪看了好久,才看出這是王維的《相思》,短短二十個字,沒幾個字是對的。
也許那個時候,盛願就已經表現出了超乎常人的美術天賦。
洪珠儀回來後,自然是百般感謝牧霄奪的出手相助。
牧霄奪沒說什麽,只是從包裏翻出了一堆堂兄堂姐硬塞給他,求他找洪珠儀簽名的唱片。
後來,牧霄奪偶然提起,這孩子也快到了上小學的年齡,怎麽還不取名字。
洪珠儀笑笑,沒做任何解釋。
她只是說,這孩子以後會姓盛,要不是牧少爺當夜出手相助,活下來都是難事,希望他能給孩子取個名字。
牧霄奪沒再繼續說下去,那時,他剛剛成年,是牧少爺而非先生,也沒有像現在這般不近人情,同情心和感知力遠比如今這顆冷硬的心臟更加泛濫。
他只給自己的小狗取過名字,一時半會兒也想不到適合這孩子的字,於是目光不經意落到攤開的本子上——
【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願君多采xie,此物zui相思。】
生僻字用拼音,簡單的字寫得四不像,最好看的幾個字是“紅豆”、“春”和“願”,他圈出這幾個字,筆尖猶豫。
盛紅豆、盛春、盛願……
牧霄奪那時沒多想,他只是覺得小孩子上學之後,寫自己名字應該漂亮些。
最後,他也沒在這幾個字之中決出勝負。
再次遇見這對母子,已是仲夏,牧霄奪正在準備動身前往英國留學。
加長林肯匆匆掠過旺角,他下意識向窗外瞥了一眼,恰好看見這對母子在做生意。
洪珠儀租下了一個小水果攤,她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花在了孩子的助聽器和治療費用上,可這總歸不是長久之計,在寸土寸金的香港,光靠賣水果撫養一個孩子,幾乎是天方夜譚。
按理說,洪珠儀還有一把好嗓子,只要有貴人相助,回歸大眾視線不是難事。
她天生傲骨,所有的軟弱似乎都是為了這個孩子。
距離醫院那次見面,已經過了一個多月,風吹日曬讓洪珠儀黑瘦了很多。
她帶在身邊的小孩兒卻依然白凈可愛,坐在遮陽棚下的小板凳上,一晃一晃著小腳丫,一頂大大的遮陽帽扣在他的頭上,幾乎蓋住了大半張臉蛋。
牧霄奪照顧這對母子的生意,買了不少水果回去帶給家人,趁著司機往車上搬東西的時間,他去看了眼那個孩子。
洪珠儀笑道:“寶寶,你看誰來啦?”
牧霄奪半蹲在小孩兒身前,指尖輕輕挑開遮陽帽沿角,問他:“還記得我嗎?”
自然是不記得了。
小孩兒記事晚,自從高燒過後,記性似乎就變得更差。
他乖乖的叫他“哥哥”,小手慢吞吞剝著一枚泛青的橘子,剝得坑坑窪窪的,還掰下幾瓣送給了牧霄奪。
牧霄奪接過小橘子,酸得他現在還記憶猶新。
最後一次見面,是啟程雲川那晚,牧霄奪允許了這個非親非故的小孩兒搭順風車,並且枕著自己的腿睡了一路。
他在那段說遠不遠、說近不近的路程裏,終於敲定了孩子的名字——盛願。
沒有任何寓意。
想來,這就是他們為數不多的接觸了。
手腕傳來微涼的觸感,牧霄奪回過神,看到盛願正用指尖輕輕碰著他手腕那粒紅痣。
“舅舅,您這顆痣好特別啊。”盛願手托著腮,這個疑問顯然已經伴隨了他好久,“為什麽?”
盛願思維發散,問得問題也沒頭沒腦。
牧霄奪懶懶淡淡的問他:“怎麽特別了?”
“就是很特別呀,像粒小紅豆似的。”盛願說。
這樣一個嚴謹規整、非黑即白的人身上,突然出現了超出秩序的鮮艷的色彩,任誰看,都會覺得突兀。
牧霄奪說:“成年之後突然長出來的,沒怎麽在意。”
盛願輕輕漾開一點笑容,沒什麽特別的原因,只是看見他,就下意識想笑。
牧霄奪正色,指骨輕輕敲了敲他的額頭,說:“這幾天,可能會有人來找你,你知道該怎麽做吧。”
盛願不解,歪著頭問他:“怎麽做?”
“下雨知道往家跑嗎?”牧霄奪故意打趣他。
“當然知道了,我在您心裏難道是很傻的形象嗎?”
牧霄奪笑他:“傻樣。”
盛願皺了皺漂亮的眉眼,覺得他在存心取笑自己。
“知道你現在像什麽嗎?”牧霄奪手撐額角,姿態懶散的問道。
盛願不解的“嗯?”了一聲。
牧霄奪從盛願的筆袋裏取出一支筆,學著他的樣子,在紙上畫了一只小貓,三兩筆便讓小貓擰起眉頭。
“生氣小貓。”他說。
盛願撇撇嘴,評價道:“舅舅,畫的好醜啊。”
“……”
“不和你鬧了。”牧霄奪合上筆蓋,談起了牧家最近的變動,“下個月,牧峋和蘭音結婚,這事牽扯的人比較多,所以我才會擔心有人找上你。”
“結婚?我怎麽不知道。”盛願頓時睜圓了眼睛,聲音有些大,雖然沒引起註意,但他還是立刻縮起了脖子。
他生病住院這段時間,到底錯過了多少大事。
舅舅收購蘭氏,並且將蘭家趕到了澳門這事,他在陸聽夕口中有所耳聞,怎麽一轉眼,蘭家又要和牧家聯姻了?
“奉子成婚,自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牧霄奪壓低了聲音,“不過,兩家婚期將至,總不能一直瞞著。屆時公之於眾,你覺得某些人能老實坐著?”
盛願在心裏咂摸半天,才想到某些人代指的誰:“您說的難道是……我哥哥?”
“他姑且算是一個。”牧霄奪說道。
之前在醫院,他警告過盛白港和盛家不允許再靠近盛願,只是不知道,他有沒有將這話聽進去。
牧霄奪囑咐他:“接下來,舅舅應該會很忙,不能時時照料你。這段時間,不管有誰聯系你,你都不要去見,聽見了嗎?”
盛願點點頭:“聽見了。”
牧霄奪見他一副認真聽話的模樣,誇道:“乖崽。”
祁宗華站在講臺上,面容嚴肅,他早看見最後一排這兩人一整節課都在交頭接耳,雖然沒影響到其他同學,但落在他眼中也像一粒硌眼的砂礫。
他借著放視頻的時間,走下講臺,來到兩人面前,咳了一聲。
牧霄奪放下手臂,擡眸看他。
祁宗華一楞,這才看清他的身份,立刻堆起滿臉笑容:“牧先生,您怎麽來了?也沒和我說一聲。”
牧霄奪秉直身形,雍容有禮道:“聽說祁教授課教的好,沾自家孩子的光,特地來聽一節。”
祁教授經不起這番誇,殷勤的連連說道:“哪有,這方面您懂得可比我多,我也就是在學校,給這些孩子們上上課,斷然比不上您。”
盛願則安靜的坐在一旁。
無趣的大人們的談話內容無聊卻能看上去相談甚歡,沒完沒了,他也不知道這場寒暄要持續多久。
片刻後,成年人短暫的客套到此為止,祁宗華負手邁著步子離開,面上看著似乎極為愉悅。
“舅舅,您怎麽認識教授的?”盛願松了口氣。
“座談會認識的,他倒是一直惦記著去牧氏學習。”牧霄奪說,話音一轉,“你看你,上課總是開小差,被老師盯上了吧。”
這話倒是把自己摘得幹幹凈凈,盛願表情茫然,險些認為自己聽錯,弱弱的反駁他:“……明明是舅舅一直在和我說話的,嗯,是共犯。”
牧霄奪不言,唇角勾起一點若有似無的弧度。
對於長久的記憶,人總會記得一些莫名其妙的瞬間。
譬如幾行歪歪扭扭的《相思》,一瓣汁水酸澀的小橘子,抑或此刻,兩只躺在紙上的醜醜的小貓頭像,一只比耶一只生氣,他記了好多年。
隱晦的筆墨被陽光曬透,穿堂而過的風拂過發梢,空氣脆而甜潤,像夾心餅幹。
他看他,肩上藕斷絲連的落著晚春的綠意。
於是,一個更加熱烈、明亮、不可戰勝的夏天降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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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捏起那片輕飄飄的紙,執筆,三兩下畫出一只小貓吐舌頭的可愛表情, 小貓爪比了個耶, 憨態可掬的模樣搭配上男人成熟俊朗的字體,顯得有幾分不倫不類。
牧霄奪沒有配合他幼稚的行徑,手撐著額角,悠閑的看著小畫家作畫。
他的處事姿態與邏輯依然是成人那一套, 追不上少年跳躍發散的步調,年齡差距造成了無法扭正的錯頻, 反倒成了他們之間無人能懂的維系。
盛願側過身來,眉目含笑的看著他,赤金色的陽光布散在那張青澀的眸和臉龐,仿佛玻璃杯裏瀲灩的琥珀酒。
牧霄奪很少陷入回憶, 可有些時候, 某些特定的場景或人物,不免會勾住記憶的線頭,輕輕一扯就長了。
比如, 此時此刻。
他低著眸看盛願畫畫, 就好像回到了十八歲的那個夏天, 他古板又無趣的生活裏偶爾出現的一抹亮色。
不知道盛願還記不記得他的母親, 當年洪珠儀可謂是名聲大噪,堂兄堂姐都是她的歌迷,能在群英薈萃的香港占據一席地位, 闖出自己的一番名堂, 實屬不易。
因而她的突然隱退,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直到某個雨夜, 牧霄奪被一對母子敲了門。
洪珠儀的幹爹洪三爺與牧家當時的老家主,也就是牧霄奪的祖父,年輕時頗有交情。
出於情分,老家主同意牧霄奪幫助她們。
按理說,把發高燒的孩子送進醫院,給予她們最好的醫療照顧就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不應有再多牽扯。
可偏偏那日牧霄奪放學後,沒有直接回祖宅,而是讓司機繞路,去了一趟醫院。
牧霄奪踏進病房時,盛願正孤零零待在病房。
洪珠儀在床上支了一張小桌板,又買了一盒水彩筆,他就乖乖趴在桌上畫畫。
畫的什麽,牧霄奪記不清了,應該和現在一樣,愛畫些貓貓狗狗。
牧霄奪走過去,手指輕輕敲了敲小孩子的後背,示意他把背直起來,說:“眼睛不要了?”
盛願從小發育的就慢,又被洪珠儀養得胖乎乎的,像面包店裏剛出爐的蜂蜜小蛋糕,稍微碰一碰就軟軟塌陷下去。
他被人戳了脊梁,無辜的擡起頭,眨巴眨巴圓圓的眼睛,不說話也不怕生。
那時候,盛願已經聽不見聲音了,也沒有名字。
就連住院單上簽的姓名,都是充滿著寵溺的“寶寶”。
留一個小孩子獨自在病房裏,還是有些危險。
牧霄奪索性坐在他身邊,一邊等洪珠儀回來,一邊百無聊賴的翻看他的畫本。
小孩子不光畫畫,也照葫蘆畫瓢似的跟著唐詩三百首練字。
一首詩被他寫得像畫,橫豎撇捺每個筆畫都能飛上天。
牧霄奪看了好久,才看出這是王維的《相思》,短短二十個字,沒幾個字是對的。
也許那個時候,盛願就已經表現出了超乎常人的美術天賦。
洪珠儀回來後,自然是百般感謝牧霄奪的出手相助。
牧霄奪沒說什麽,只是從包裏翻出了一堆堂兄堂姐硬塞給他,求他找洪珠儀簽名的唱片。
後來,牧霄奪偶然提起,這孩子也快到了上小學的年齡,怎麽還不取名字。
洪珠儀笑笑,沒做任何解釋。
她只是說,這孩子以後會姓盛,要不是牧少爺當夜出手相助,活下來都是難事,希望他能給孩子取個名字。
牧霄奪沒再繼續說下去,那時,他剛剛成年,是牧少爺而非先生,也沒有像現在這般不近人情,同情心和感知力遠比如今這顆冷硬的心臟更加泛濫。
他只給自己的小狗取過名字,一時半會兒也想不到適合這孩子的字,於是目光不經意落到攤開的本子上——
【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願君多采xie,此物zui相思。】
生僻字用拼音,簡單的字寫得四不像,最好看的幾個字是“紅豆”、“春”和“願”,他圈出這幾個字,筆尖猶豫。
盛紅豆、盛春、盛願……
牧霄奪那時沒多想,他只是覺得小孩子上學之後,寫自己名字應該漂亮些。
最後,他也沒在這幾個字之中決出勝負。
再次遇見這對母子,已是仲夏,牧霄奪正在準備動身前往英國留學。
加長林肯匆匆掠過旺角,他下意識向窗外瞥了一眼,恰好看見這對母子在做生意。
洪珠儀租下了一個小水果攤,她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花在了孩子的助聽器和治療費用上,可這總歸不是長久之計,在寸土寸金的香港,光靠賣水果撫養一個孩子,幾乎是天方夜譚。
按理說,洪珠儀還有一把好嗓子,只要有貴人相助,回歸大眾視線不是難事。
她天生傲骨,所有的軟弱似乎都是為了這個孩子。
距離醫院那次見面,已經過了一個多月,風吹日曬讓洪珠儀黑瘦了很多。
她帶在身邊的小孩兒卻依然白凈可愛,坐在遮陽棚下的小板凳上,一晃一晃著小腳丫,一頂大大的遮陽帽扣在他的頭上,幾乎蓋住了大半張臉蛋。
牧霄奪照顧這對母子的生意,買了不少水果回去帶給家人,趁著司機往車上搬東西的時間,他去看了眼那個孩子。
洪珠儀笑道:“寶寶,你看誰來啦?”
牧霄奪半蹲在小孩兒身前,指尖輕輕挑開遮陽帽沿角,問他:“還記得我嗎?”
自然是不記得了。
小孩兒記事晚,自從高燒過後,記性似乎就變得更差。
他乖乖的叫他“哥哥”,小手慢吞吞剝著一枚泛青的橘子,剝得坑坑窪窪的,還掰下幾瓣送給了牧霄奪。
牧霄奪接過小橘子,酸得他現在還記憶猶新。
最後一次見面,是啟程雲川那晚,牧霄奪允許了這個非親非故的小孩兒搭順風車,並且枕著自己的腿睡了一路。
他在那段說遠不遠、說近不近的路程裏,終於敲定了孩子的名字——盛願。
沒有任何寓意。
想來,這就是他們為數不多的接觸了。
手腕傳來微涼的觸感,牧霄奪回過神,看到盛願正用指尖輕輕碰著他手腕那粒紅痣。
“舅舅,您這顆痣好特別啊。”盛願手托著腮,這個疑問顯然已經伴隨了他好久,“為什麽?”
盛願思維發散,問得問題也沒頭沒腦。
牧霄奪懶懶淡淡的問他:“怎麽特別了?”
“就是很特別呀,像粒小紅豆似的。”盛願說。
這樣一個嚴謹規整、非黑即白的人身上,突然出現了超出秩序的鮮艷的色彩,任誰看,都會覺得突兀。
牧霄奪說:“成年之後突然長出來的,沒怎麽在意。”
盛願輕輕漾開一點笑容,沒什麽特別的原因,只是看見他,就下意識想笑。
牧霄奪正色,指骨輕輕敲了敲他的額頭,說:“這幾天,可能會有人來找你,你知道該怎麽做吧。”
盛願不解,歪著頭問他:“怎麽做?”
“下雨知道往家跑嗎?”牧霄奪故意打趣他。
“當然知道了,我在您心裏難道是很傻的形象嗎?”
牧霄奪笑他:“傻樣。”
盛願皺了皺漂亮的眉眼,覺得他在存心取笑自己。
“知道你現在像什麽嗎?”牧霄奪手撐額角,姿態懶散的問道。
盛願不解的“嗯?”了一聲。
牧霄奪從盛願的筆袋裏取出一支筆,學著他的樣子,在紙上畫了一只小貓,三兩筆便讓小貓擰起眉頭。
“生氣小貓。”他說。
盛願撇撇嘴,評價道:“舅舅,畫的好醜啊。”
“……”
“不和你鬧了。”牧霄奪合上筆蓋,談起了牧家最近的變動,“下個月,牧峋和蘭音結婚,這事牽扯的人比較多,所以我才會擔心有人找上你。”
“結婚?我怎麽不知道。”盛願頓時睜圓了眼睛,聲音有些大,雖然沒引起註意,但他還是立刻縮起了脖子。
他生病住院這段時間,到底錯過了多少大事。
舅舅收購蘭氏,並且將蘭家趕到了澳門這事,他在陸聽夕口中有所耳聞,怎麽一轉眼,蘭家又要和牧家聯姻了?
“奉子成婚,自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牧霄奪壓低了聲音,“不過,兩家婚期將至,總不能一直瞞著。屆時公之於眾,你覺得某些人能老實坐著?”
盛願在心裏咂摸半天,才想到某些人代指的誰:“您說的難道是……我哥哥?”
“他姑且算是一個。”牧霄奪說道。
之前在醫院,他警告過盛白港和盛家不允許再靠近盛願,只是不知道,他有沒有將這話聽進去。
牧霄奪囑咐他:“接下來,舅舅應該會很忙,不能時時照料你。這段時間,不管有誰聯系你,你都不要去見,聽見了嗎?”
盛願點點頭:“聽見了。”
牧霄奪見他一副認真聽話的模樣,誇道:“乖崽。”
祁宗華站在講臺上,面容嚴肅,他早看見最後一排這兩人一整節課都在交頭接耳,雖然沒影響到其他同學,但落在他眼中也像一粒硌眼的砂礫。
他借著放視頻的時間,走下講臺,來到兩人面前,咳了一聲。
牧霄奪放下手臂,擡眸看他。
祁宗華一楞,這才看清他的身份,立刻堆起滿臉笑容:“牧先生,您怎麽來了?也沒和我說一聲。”
牧霄奪秉直身形,雍容有禮道:“聽說祁教授課教的好,沾自家孩子的光,特地來聽一節。”
祁教授經不起這番誇,殷勤的連連說道:“哪有,這方面您懂得可比我多,我也就是在學校,給這些孩子們上上課,斷然比不上您。”
盛願則安靜的坐在一旁。
無趣的大人們的談話內容無聊卻能看上去相談甚歡,沒完沒了,他也不知道這場寒暄要持續多久。
片刻後,成年人短暫的客套到此為止,祁宗華負手邁著步子離開,面上看著似乎極為愉悅。
“舅舅,您怎麽認識教授的?”盛願松了口氣。
“座談會認識的,他倒是一直惦記著去牧氏學習。”牧霄奪說,話音一轉,“你看你,上課總是開小差,被老師盯上了吧。”
這話倒是把自己摘得幹幹凈凈,盛願表情茫然,險些認為自己聽錯,弱弱的反駁他:“……明明是舅舅一直在和我說話的,嗯,是共犯。”
牧霄奪不言,唇角勾起一點若有似無的弧度。
對於長久的記憶,人總會記得一些莫名其妙的瞬間。
譬如幾行歪歪扭扭的《相思》,一瓣汁水酸澀的小橘子,抑或此刻,兩只躺在紙上的醜醜的小貓頭像,一只比耶一只生氣,他記了好多年。
隱晦的筆墨被陽光曬透,穿堂而過的風拂過發梢,空氣脆而甜潤,像夾心餅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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